教師獎勵申請學年度: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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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學教師教學獎勵辦法網址:下載
112學年度「教學優良教師」、「教學優良教材」及「教學創新成果」獎勵,擬自公告日起至113年9月12日止受理線上申請。
一、依本校「教師教學獎勵辦法」辦理。
二、基本條件中「當學年度」係為112學年度;「最近2學年」係為111、112學年;「已獲教學特優教師、教學優良教師獎勵者,2學年內不受理連續推薦」,該2學年為獲110、111學年度獎勵者。
三、教師所著之專書,不得重複申請教學優良教材教科書類獎勵,及教師研究獎勵項目之學術性專書。
四、教科書、教材教案編製及教學創新成果曾獲本校編列預算開發製作或校內外補助者,其獎勵金應扣除教師已獲個人所得補助。